体育教师岗位职责

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其工作好坏直接景响到学校体育任务能否顺利地完成。为此,体育教师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树立为体育教育事业奋斗终生的思想。
二、认真参加体育教研室例会及业务学习。
三、坚持贯彻上级对体育工作的指示,认真执行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有关体育规章制度,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认真备课,力争上好每一堂体育课 , 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教师上课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场,做好器材、场地的准备工作,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的内容,如因故需要更改者,必须事先经教研室批准。因事或因公出差需办妥调课或代课手续。
五、配合体育部做好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等各级各类检查工作。
六、学期结束前做好任课班级的体育成绩录入工作。
七、认真组织好早操、课外体育活动的辅导和考勤工作。
八、做好院运动队的训练和院内外各项竞赛工作。
九、根据体育部安排,做好在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十、积极参加学校和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加强团结合作,努力完成教研室布置的各项任务。
十一、协助体育器材管理员、场馆管理员做好管理工作,发扬勤俭办学,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十二、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做到教书育人。
十三、完成体育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