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堂教学规定及要求

 一、在校学生必须参加二年体育必修课的学习,并按教学计划修满规定的学时 , 方可参加考试。
二、第一次课中学生应了解本学期教学计划、教材内容和考试项目以及评分办法。
三、体育课为考试课程,考试不及格可由原任课教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须重修。
四、有伤、病残疾的学生可通过本人申请、校医务室证明、系分管领导审核、体育部主任同意等手续 , 改上保健体育课。
五、体育课中必须遵守课堂纪律 , 在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 有事要遵守课堂请假制度 , 。
六、课中认真练习 , 尊重教师 , 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
七、课中集中注意力 , 注意安全 , 同学之间相互友爱和帮助 ,时刻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课中必须穿适宜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 不得穿皮鞋和佩带影响运动的装饰品上课 , 上课时不宜带贵重物品和其它不适合的物品 , 以防丢失和损坏。
九、课中必须爱护教学器材 , 协助教师按时借出和归还 , 以防丢失。
十、课中积极配合教师进行各种测验、检查和其它测试。
十一、课堂中考试项目要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进行 , 不得弄虚作假 , 如有违反者 , 将按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除上好体育课外 , 还要积极参加课外锻炼和其它体育活动。
十三、按体育课的有关规定 , 课堂教学中无故旷课一次扣 4 分 , 病事假一次扣 2 分 , 迟到、早退一次扣 1 分 ( 均在总分内扣除 ), 无故旷课达五次则不给学分 , 须重修;病、事假总计超过学期1/3学时则不给学分,须重修。
十四、雨天照常上课 , 不得缺席与迟到。如场地受影响 , 则根据教师安排上理论课、电化教材或雨天教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