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以“健康第一”的思想理念,推进“体育强国”行动,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增强体质,提升终身体育意识。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11月19日—20日举办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希望有关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和选拔工作,并组织赛前训练,确保安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比赛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日(遇雨另行通知)
2.比赛地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石湫校区运动场
3.比赛项目:
男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男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垒球(掷远)。
女子甲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女子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垒球(掷远)。
学生乙组健身项目:搬石头过河(男、女)、同舟共济(4人)、旱地龙舟(6人)
4.报名办法:各队以学院为单位,每队可报运动员90名,男、女比例不限。凡报名运动员必须是我院正式在籍学生(体育学院对运动员资格有最终审定权),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一项接力),每项限报6人,各学院另报3名学生裁判员(男女不限)。各学院需将“运动会报名系统”电子文件,发送至tian@jssnu.edu.cn邮箱,同时从系统中导出报名表,并将纸质稿送至体育学院竞赛训练中心(体育馆203室)。(注:“报名系统”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体育学院网站上下载,打印稿需加盖学院公章。)
5.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
6.报名地点:体育学院竞赛训练中心(体育馆203室),电话025-56226871。
7.未尽事宜以运动会竞赛规程为准。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体育学院(代章)
2021年10月10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2021年11月19日—20日(遇雨另行通知)
二. 竞赛地点:石湫校区运动场
三. 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
2.学生男子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垒球(掷远)。
3.学生女子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4.学生女子乙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垒球(掷远)。
5.学生乙组健身项目:搬石头过河(男、女)、齐心协力(4人)、旱地龙舟(6人)
四. 报名办法:
1.各队以学院为单位,每队运动员不超过90人(男、女比例不限),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一项接力),每项各队限报6人。甲组各队以班级为单位报名,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一项接力),每项各队限报2人(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
2.报名运动员必须是各学院全日制(普高、成人)班在籍生(函授、研究生班学员不得参加,运动员报名资格由体育学院认定)。
3.学生甲组为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学生乙组为非体育专业。
4.学生乙组健身项目,搬石头过河为个人项目,同舟共济、旱地龙舟为集体项目。
五. 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100米、200米、400米按成绩录取8人参加决赛。
3.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进行分组决赛。
4.各单项按成绩甲组录取前三名,乙组录取前八名;团体项目按成绩甲组录取前两名,乙组录取前八名。
5.对于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的项目,则直接参加决赛,名次按参加人数减一录取。
6.800米、1500米为不分道起跑,起跑后直接抢道。
7.跳高起跳高度:男子130厘米,女子100厘米。(甲组男子140厘米,女子厘米)
8.田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录取前10名参加决赛。
9.搬石头过河:河道20米,每名运动员手持三块木块(体积等同于1块红砖),利用三块木块作为垫板通过“小河”,掉入“河”中,则取消比赛成绩,以用时最少者为优胜。
10.齐心协力:赛程50米,4名队员(两男两女,女生可以替换男生)双脚固定在比赛器材上,由起点出发,以各参赛队所用比赛器材头部越过终点线所在垂直平面为计时停止,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11.旱地龙舟:赛程50米,6名队员(三男三女,女生可以替换男生)跨坐在龙舟上进行,以各参赛队所用比赛器材尾部越过终点线所在垂直平面为计时停止,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比赛过程中,龙舟不可触地,参赛队员双手不能离开龙舟上的把手,如有违规则视为比赛成绩无效。
六. 计分办法:
甲组:单项按各项目的前三名,以4、2、1计分。接力项目以8、4、2记分。
乙组:单项按各项目的前一至八名,以9、7、6、5、4、3、2、1计分。不足8名时按最高分向下依次类推。名次并列时则分值平分,如并列第四名,则4.5分,并去掉并列名次的下一个名次。接力项目的前一至六名,以7、5、4、3、2、1加倍记分。
团体总分以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
七. 取名次与奖励:
1. 甲组各单项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接力项目录取前两名给予奖励;乙组各单项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接力项目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2. 甲组团体名次录取1名,乙组团体名次录取前六名。
3. 大会设优秀表演奖五名、优秀组织奖六名,给予鼓励。
4. 大会设优秀裁判员二十名,大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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