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为确保我校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25届毕业生实习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组织
各学院成立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实习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安排、实习动员、安全教育、实习指导、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相关安排
1. 时间安排
各学院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师范专业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学期。
2. 实习单位安排
原则上由学校或各学院统一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习单位安排工作,实习单位的选择既要满足实习生专业培养需要,也要方便实习生生活、保障实习生安全。其中,定向师范生实习按照省教育厅乡村教师定向教育实习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3. 实习指导教师安排
每位实习生都需要安排一名校外指导教师和一名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由实习基地委派,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校内指导教师由学院委派,原则上为专任教师,职称为讲师及以上。校内指导教师应加强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学院要求前往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实习,全面掌控实习生情况,做到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确保实习顺利开展。
4. 经费安排
实习经费根据《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实践经费使用与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习管理要求
1. 实习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实习过程管理,确保实习生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认真执行实习计划,有序开展实习工作,认真填写实习工作手册。同时,各学院要深入实习单位开展调研,及时反馈实习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
2. 实习成绩评定
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和完善实习考核评价方法,建立细化到德、能、勤、绩的评分标准。其中,师范专业实习考核内容应包括师德体验与表现评价、教学设计方案与实施评价、班主任体验与工作评价、教研活动体验与成果评价、学生实习手册完成质量评价、实习生在实习各阶段表现评价及指导教师与实习学校的写实性评价等。
四、实习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方案,认真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习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实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评价方法、评分标准、实习生实习手册、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及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师范专业实习生还要提交两段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录制的15分钟有生课堂教学视频及对应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课件。
五、其他
1. 2025届非定向师范类毕业生实习学段与本专业免试认定规定的学段一致方能参加本专业组织的教资免试认定,各专业免试认定规定的学段详见附件1。如实习学段与本专业规定的学段不一致,不能参加教资免试认定。
2025届定向师范生原则上也需实习学段与本专业免试认定规定的学段一致方能参加本专业组织的教资免试认定。若生源地教育局安排的实习学段与本专业免试认定规定的学段不一致,仅在定向师范生与生源地教育局签订的就业协议中明确了就业学段(中学需明确初中、高中)前提下,方可凭生源地教育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参加本专业的免试认定,免试认定学段与就业协议中规定的学段一致。
2. 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免试认定面试将结合教育实践环节进行,不再另行组织现场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学生提交一节完整的教育实习期间进行的课堂教学视频及对应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课件。学生实习学科学段及提交的教学视频教学内容所属学段学科需与参加免试认定的学段学科一致。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阅考核,考核成绩与实习成绩综合评定作为免试认定的面试成绩。
附件1.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5年免试认定师范专业任教学段学科情况一览表
(以下空白)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