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现就202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22-2023年度立项的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验收依据为当年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审,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对提交验收的论文、专利等作数量限制规定; 对取得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的项目,可不作量化评价指标要求。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已过合同规定结题年度但仍未能结题且已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延期,应申请终止。

二、验收程序

1.提交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及相关成果至科研处。

2.组织验收。重大项目原则上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面上项目可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专家组成

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通讯评审验收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位老师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31日前提交如下材料至崇德楼120。


1. 《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及相关成果整套电子版、会议验收评审表/通讯验收评审表(附件2/附件3)、验收申请表(附件4)、延期申请(附件5,不延期的项目无需提交)、结项证明(附件7,填写好相关项目信息),每位老师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项目负责人名+项目编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kyc01@jssnu.edu.cn。

2. 以上纸质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签章齐全)。验收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需自行找财务处用印,验收报告纸质材料左侧用夹子固定,方便后续扫描,相关成果需要编好目录并装订成册。

3.验收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3月25日。

如有不能按期验收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 

科研处

                                   2026年3月18日

 

附件:验收材料